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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及利亚2009年财政法补充法案出台新政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09-8-5

       722,阿出台了2009年财政法补充法案,颁布了一系列措施,部分调整或修改了之前颁布的政策,主要有以下:
  新车购车税:新车购车税将继续征收,购车者仍要支付至少7万第纳尔的新车购车税。且大排量汽车的税率更高,超过2500cm3的汽油车税由10万第纳尔提高至20万第纳尔,超过2500cm3的柴油车税由15万第纳尔提高至30万第纳尔。
  对卡车和工程机械征收购置税:征收购置税的领域还扩大到了卡车和工程机械领域,对22吨以下的新购机械征税34万第纳尔,22吨以上的征税50万第纳尔。
  对手机用户征税:对采用预付款方式消费的手机用户每月征收5%的税。
  限制个人信贷:阿国有银行不再对个人提供信贷业务,仅提供不动产购置信贷。但国库可为政府公务员购买、建造或扩大住房提供借款,年利率1%
  投资:今后所有外国投资项目必须有阿方参股至少51% ,但阿方股份可由多家股东分担。外国直接投资或合作投资项目的整个运营阶段需外汇盈余,对阿尔及利亚有益。所有外商投资项目都须提前经国家投资委员会审批(以前只有大项目经该委员会审批)。所有外商直接或合作投资项目须在当地融资。要获得普通优惠政策,受益人需书面承诺优先购买阿本国的产品和服务。增值税免除只针对本地采购,本国没有类似产品生产的除外。阿国家和国有企业享有优先购股权。
  外国进口销售商的股比政策:因受到诸多外国公司的压力,阿对2009520颁发的关于外国进口公司须向阿国公司出让30%股份的总统令进行了修改——该股比要求不再具有追溯力,已注册的公司可以继续独资经营,但新成立的公司仍需按照法令有30%的阿方参股。
  进口支付方式限制:新政策规定进口的支付方式只允许跟单信用证。
  进口设备和工程机械限制:禁止进口二手设备,包括工程机械、原材料以及零配件。
    
货物在海关停留时间由4个月缩短至2个月。
  公司利润税:货物生产、房建、公共工程以及旅游业征收19%;矿业和碳化氢领域征收25%
  对用于直接销售的进口行为征收银行票据付款税,进口货物每次申请开具银行票据需缴纳1万第纳尔的税,对于服务进口征收银行票据上金额的3%。对外贸易中的银行票据付款和清关手续的办理必需持有税务部门颁发的税务识别号。
  部分产品、材料和商品出口,尤其是废铁、皮革、软木出口,需提前填写技术规格表获得批准。
  非铁类金属废料出口暂停。
  达到或超过5亿第纳尔的投资要获得一般性优惠政策必须经过国家投资委员会批准;投资受益人必须在4年内将享受的所有税收减免等额的利润用于再投资。
  阿本国出口商在他国需履行的出口手续,阿尔及利亚有可能根据对等原则,也对这些国家的对阿出口商实施相同的政策。
  所有本地采购或进口的用于科学研究和科技发展的设备免征税。
  国家参股委员会(CPE)允许国家投资基金:设立分支机构;参股已成立的或将成立的公司;为投资项目提供融资,并规定其融资条件。
  大力发展旅游:在北部和南部省份进行的旅游项目投资分别享受3%4.5%的贴息;在符合阿尔及利亚旅游业质量计划的情况下,为配备阿尔及利亚的宾馆,进口本地不能生产的设备和家具,可享受关税减少,但这仅是暂时性措施,有效期至20141231;为鼓励高原和南部省份的旅游发展,该地区旅游投资项目土地特许经营租金分别减免50%80%
  在国际合同方面,禁止阿国企业为其外国合作伙伴缴税。
  国家将拿出480第纳尔在各省设立投资基金,用于支持年轻创业者建立中小企业,此外,还为年轻创业者提供贷款贴息。
  银行或金融机构可以向其参股的企业提供不超过自身基本金25%的贷款,但不可以向其领导者或股东提供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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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驻阿尔及利亚经商参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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